項目動態
各市經信局:
根據《安徽省企業技術中心認定管理辦法》(皖經信科技〔2023〕24號,以下簡稱《管理辦法》),現就2023年開展安徽省企業技術中心申報與評價工作的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關于第32批省企業技術中心的申報
(一)申報條件
申報企業需滿足《管理辦法》(附件1)第六條規定的基本條件。
(二)申報領域
省十大新興產業、傳統優勢產業、各地特色產業領域。
(三)申報材料
1. 安徽省企業技術中心申請報告(附件2)
2. 安徽省企業技術中心基本情況表(附件4)
3. 申報企業營業執照
4. 企業技術中心成立文件
5. 上一年度財務審計報告
6. 評價指標附表及必要證明材料(附件5)
7. 相關統計報表(規模以上工業法人單位研發項目情況 107-1表,規模以上工業法人單位研發活動及相關情況107-2表)
8. 申報企業承諾書(附件6)
(四)申報程序
1. 企業申請。第32批省企業技術中心認定實行網上申報,企業登錄安徽政務服務網(www.ahzwfw.gov.cn),進入安徽省經濟和信息化廳-安徽省企業技術中心認定和運行評價,于7月10日-20日在線填寫和提交申報材料,無需報送紙質版材料。
2. 材料初審。各市經信局核實企業申報資格,對企業規模、研發投入、研發人員、技術開發儀器設備原值等限定性指標和司法、行政機關認定的嚴重違法失信行為進行把關,會同同級聯合認定部門對企業申請材料的符合性、完整性、有效性進行初審(市級審核期間,可將申請材料退回企業修改),線上初審時間為7月21日-31日。
3. 推薦上報。各市經信局會同同級聯合認定部門于8月10日前行文推薦上報省企業技術中心初審工作情況和推薦名單(紙質版一式1份)至省經濟和信息化廳(科技處)。
二、關于省企業技術中心的評價
(一)評價對象
截至2022年底,已獲認定且歷次評價合格及以上的省企業技術中心。
(二)評價材料
1. 安徽省企業技術中心工作總結(附件3)
2. 安徽省企業技術中心基本情況表(附件4)
3. 申報企業營業執照
4. 上一年度財務審計報告
5. 評價指標附表及必要證明材料(附件5)
6. 相關統計報表(規模以上工業法人單位研發項目情況 107-1表,規模以上工業法人單位研發活動及相關情況107-2表)
7. 申報企業承諾書(附件5)
(三)評價程序
1.提交材料。參與評價的省企業技術中心編制評價材料,于8月1日-20日通過省經濟和信息化廳網站(http://jx.ah.gov.cn/)-企業云平臺-數據報送入口在線提交。
2.地市初審。各市經信局對省企業技術中心上報的評價材料進行進行審核,系統審核時間為8月21日-9日10日。
3.情況上報。各市經信局將省企業技術中心評價初審工作情況及審查意見(紙質版一式1份)于9月20日前行文報送至省經濟和信息化廳(科技處)。
五、其他事項
1. 申報(參與評價)企業按通知要求和系統填報說明認真編寫申請(評價)資料、上傳佐證材料和情況說明,確保提交材料的真實、準確和完整性。
2. 各市經信局要切實把好初審關,做好企業咨詢服務工作。
3. 已獲認定的省企業技術中心所在企業涉及更名、主體變更的,請向當地經濟和信息化主管部門提交申請及相關證明材料(附件7),由各市經信局審核后于8月31日之前行文上報統一辦理。
聯系人:省經濟和信息化廳(科技處),孫凱;電話:0551-62871819。
技術支持電話:0551-62871675、62871705。
附件:1.《安徽省企業技術中心認定管理辦法》
2.《安徽省企業技術中心申請報告》編寫提綱
3.《安徽省企業技術中心工作總結》編寫提綱
4. 安徽省企業技術中心基本情況表
5. 評價指標附表及必要證明材料
6. 申報企業承諾書
7. 企業變更證明材料
安徽省經濟和信息化廳
2023年6月21日
根據《安徽省企業技術中心認定管理辦法》(皖經信科技〔2023〕24號,以下簡稱《管理辦法》),現就2023年開展安徽省企業技術中心申報與評價工作的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關于第32批省企業技術中心的申報
(一)申報條件
申報企業需滿足《管理辦法》(附件1)第六條規定的基本條件。
(二)申報領域
省十大新興產業、傳統優勢產業、各地特色產業領域。
(三)申報材料
1. 安徽省企業技術中心申請報告(附件2)
2. 安徽省企業技術中心基本情況表(附件4)
3. 申報企業營業執照
4. 企業技術中心成立文件
5. 上一年度財務審計報告
6. 評價指標附表及必要證明材料(附件5)
7. 相關統計報表(規模以上工業法人單位研發項目情況 107-1表,規模以上工業法人單位研發活動及相關情況107-2表)
8. 申報企業承諾書(附件6)
(四)申報程序
1. 企業申請。第32批省企業技術中心認定實行網上申報,企業登錄安徽政務服務網(www.ahzwfw.gov.cn),進入安徽省經濟和信息化廳-安徽省企業技術中心認定和運行評價,于7月10日-20日在線填寫和提交申報材料,無需報送紙質版材料。
2. 材料初審。各市經信局核實企業申報資格,對企業規模、研發投入、研發人員、技術開發儀器設備原值等限定性指標和司法、行政機關認定的嚴重違法失信行為進行把關,會同同級聯合認定部門對企業申請材料的符合性、完整性、有效性進行初審(市級審核期間,可將申請材料退回企業修改),線上初審時間為7月21日-31日。
3. 推薦上報。各市經信局會同同級聯合認定部門于8月10日前行文推薦上報省企業技術中心初審工作情況和推薦名單(紙質版一式1份)至省經濟和信息化廳(科技處)。
二、關于省企業技術中心的評價
(一)評價對象
截至2022年底,已獲認定且歷次評價合格及以上的省企業技術中心。
(二)評價材料
1. 安徽省企業技術中心工作總結(附件3)
2. 安徽省企業技術中心基本情況表(附件4)
3. 申報企業營業執照
4. 上一年度財務審計報告
5. 評價指標附表及必要證明材料(附件5)
6. 相關統計報表(規模以上工業法人單位研發項目情況 107-1表,規模以上工業法人單位研發活動及相關情況107-2表)
7. 申報企業承諾書(附件5)
(三)評價程序
1.提交材料。參與評價的省企業技術中心編制評價材料,于8月1日-20日通過省經濟和信息化廳網站(http://jx.ah.gov.cn/)-企業云平臺-數據報送入口在線提交。
2.地市初審。各市經信局對省企業技術中心上報的評價材料進行進行審核,系統審核時間為8月21日-9日10日。
3.情況上報。各市經信局將省企業技術中心評價初審工作情況及審查意見(紙質版一式1份)于9月20日前行文報送至省經濟和信息化廳(科技處)。
五、其他事項
1. 申報(參與評價)企業按通知要求和系統填報說明認真編寫申請(評價)資料、上傳佐證材料和情況說明,確保提交材料的真實、準確和完整性。
2. 各市經信局要切實把好初審關,做好企業咨詢服務工作。
3. 已獲認定的省企業技術中心所在企業涉及更名、主體變更的,請向當地經濟和信息化主管部門提交申請及相關證明材料(附件7),由各市經信局審核后于8月31日之前行文上報統一辦理。
聯系人:省經濟和信息化廳(科技處),孫凱;電話:0551-62871819。
技術支持電話:0551-62871675、62871705。
附件:1.《安徽省企業技術中心認定管理辦法》
2.《安徽省企業技術中心申請報告》編寫提綱
3.《安徽省企業技術中心工作總結》編寫提綱
4. 安徽省企業技術中心基本情況表
5. 評價指標附表及必要證明材料
6. 申報企業承諾書
7. 企業變更證明材料
安徽省經濟和信息化廳
2023年6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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