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科技型中小企業認定
一、科技型中小企業申報條件:
(一)在中國境內(不包括港、澳、臺地區)注冊的居民企業。
(二)職工總數不超過500人、年銷售收入不超過2億元、資產總額不超過2億元。
(三)企業提供的產品和服務不屬于國家規定的禁止、限制和淘汰類。
(四)企業在填報上一年及當年內未發生重大安全、重大質量事故和嚴重環境違法、科研嚴重失信行為,且企業未列入經營異常名錄和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
(五)企業根據科技型中小企業評價指標進行綜合評價所得分值不低于60分,且科技人員指標得分不得為0分。
二、科技型中小企業評價指標:
1. 科技人員指標(滿分20分)。按科技人員數占企業職工總數的比例分檔評價。
A. 30%(含)以上(20分)
B. 25%(含)-30%(16分)
C. 20%(含)-25%(12分)
D. 15%(含)-20%(8分)
E. 10%(含)-15%(4分)
F. 10%以下(0分)
2. 研發投入指標(滿分50分)。企業從(1)、(2)兩項指標中選擇一個指標進行評分。
(1)按企業研發費用總額占銷售收入總額的比例分檔評價。
A. 6%(含)以上(50分)
B. 5%(含)-6%(40分)
C. 4%(含)-5%(30分)
D. 3%(含)-4%(20分)
E. 2%(含)-3%(10分)
F. 2%以下(0分)
(2)按企業研發費用總額占成本費用支出總額的比例分檔評價。
A. 30%(含)以上(50分)
B. 25%(含)-30%(40分)
C. 20%(含)-25%(30分)
D. 15%(含)-20%(20分)
E. 10%(含)-15%(10分)
F. 10%以下(0分)
3. 科技成果指標(滿分30分)。按企業擁有的在有效期內的與主要產品(或服務)相關的知識產權類別和數量(知識產權應沒有爭議或糾紛)分檔評價。
A. 1項及以上Ⅰ類知識產權(30分)
B. 4項及以上Ⅱ類知識產權(24分)
C. 3項Ⅱ類知識產權(18分)
D. 2項Ⅱ類知識產權(12分)
E. 1項Ⅱ類知識產權(6分)
F. 沒有知識產權(0分)
三、認定流程:
1. 企業自主登錄國家科技型中小企業評價工作系統(網址:www.innofund.gov.cn)注冊登記企業基本信息,在線填報《科技型中小企業信息表》。
2. 省級科技管理部門組織有關單位對企業填報的《科技型中小企業信息表》內容是否完整進行確認。內容不完整的,在服務平臺上通知企業補正。信息完整且符合條件的,由省級科技管理部門在服務平臺公示10個工作日。
3. 公示無異議的企業,納入信息庫并在服務平臺公告;有異議的,由省級科技管理部門組織有關單位進行核實處理。
4. 省級科技管理部門為入庫企業賦予科技型中小企業入庫登記編號。有關單位可通過服務平臺查驗企業的登記編號。(憑此編號可至稅務部門申報稅收減免)
5. 已入庫企業應在每年3月底前通過服務平臺對《科技型中小企業信息表》中的信息進行更新,并對本企業是否仍符合科技型中小企業條件進行自主評價。
四、扶持政策:
對符合條件的入庫國家科技型中小企業,按照符合研發費用加計扣除條件的研發費用的15%給予補助,單個企業最低10萬元,最高10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