項目動態
各有關企業:
根據《合肥高新區2022年度創業創新服務券實施辦法》(合高管辦〔2022〕24號)(附件1)的要求,結合近期合創券的實際開展情況,現開展2023年合肥高新區合創券兌現工作,有關情況通知如下:
一、兌現主體
(一)合肥高新區合創券服務機構,在為高新區企業提供科技創新服務時接受企業持有的合創券(通用券和專用券)作為部分交易款。服務機構和用券企業之間無任何投資與被投資,隸屬、產權紐帶等影響公平公正市場交易的關聯關系。
二、兌現申報材料
(一)合創券兌現申請表
在系統賬戶管理模塊進行線上編輯,下載簽字蓋章后上傳系統。
(二)交易證明材料
每筆交易都需要全部證明材料,包括服務交易合同、轉賬憑證(用券企業自付部分)、服務發票(交易全額發票)、科技服務成果證明文件(交付的服務成果、解決的主要技術問題及其他創新成果證明,如專利、著作權、新產品、新工藝、樣機等)。
此類材料只需要在合創券系統每筆交易中提交,無需線下提交。如在兌現截止時間還未提交或者提交資料不全,不予兌現。請在合創券系統確認交易已提交審核,否則不能兌現。
(三)合創券兌現匯總表
詳見附件2,pdf蓋章版及excel版同時發至1941263844@qq.com,表中的企業順序和系統里的兌現申請順序保持一致。
三、兌現時間
合創券兌現申請表、交易證明材料只需在合創券系統提交,合創券兌現匯總表發至指定郵箱,所有材料提交時間:2023年12月22日至12月29日(17:30系統關閉)。
四、注意事項
(一)一份服務合同中約定的服務內容必需全部完成,方可申請兌現;服務合同中未明確約定使用合創券及相應金額的,不予兌現。
(二)服務協議中應包含合同總金額、合創券支付金額、簽約時間、產品和服務內容等,若一份合同里面有多項服務,應單獨列明價格和用券金額;上述內容不全的,不予兌現。
(三)2022年4月12日前完成服務的根據《合肥高新區2020年度創業創新服務券實施辦法》(合高管辦〔2020〕60號)(附件2)中標準化產品的補貼上限進行兌現,之后完成服務的根據《合肥高新區2022年度創業創新服務券實施辦法》中標準化產品補貼上限進行兌現,非標準化產品服務仍按照合同總額的50%進行兌現。
(四)知識產權類用券兌現細則
對于2022年4月12日前線上下單的知識產權類用券,兌現細則如下:
1)發明專利的兌現需提交實質審查通知書(實審電子通知書的需提供國家知識產權局開據的收費收據);
2)PCT申請的兌現需提供國際申請日和申請號通知書;
3)實用新型專利、軟件著作權、外觀專利的兌現需提供授權證書,商標的兌現需提供受理通知書,集成電路布圖的兌現需提供設計證書。
對于2022年4月12日后線上下單的知識產權類用券,兌現細則如下:
1)所有類別知識產權兌現均需提供授權相關證明,高價值專利布局分析和一般專利分析服務,需附加提供分析報告;
2)不再支持官費用券代繳;
3)不再支持PCT用券。
(五)項目咨詢/申報類用券兌現,需提供政府實際到位撥款的相關證明,服務成功的相關證明,如資質證書、公示截圖等材料。
(六)系統開放前,服務機構可先行線下準備兌現申報材料;待系統開放后,統一補充上傳申報材料。
(七)申請兌現的服務機構只能提供入庫資質類別的服務,如A服務機構僅有專利代理資質,但提供項目申報服務,不予兌現。
五、聯系方式
聯系人:倪鵬程;聯系方式:0551-65331264;qq群:655217842
2023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