項目動態
園區企業:
根據《合肥高新區新質企業高成長培育工程行動方案(2024-2026年)》的工作要求,現就組織開展合肥高新區2024年度新質企業高成長培育申報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報范圍
企業申報合肥高新區2024年度新質企業,需要同時滿足以下基本條件:
1.企業工商、稅務、統計關系在合肥高新區內,具有法人資格并實行獨立核算。企業在申報當年及上一年度未發生嚴重失信行為,且未列入經營異常名錄和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
2.符合新興產業或未來產業方向,重點聚焦新能源汽車、新一代信息技術、先進光伏及新型儲能、生物醫藥、智能家電(居)、高端裝備及新材料6大主導產業和量子信息、空天技術、聚變能源、下一代人工智能、合成生物5大未來產業。
二、申報條件
(一)雛鷹企業
成立10年之內,具備自主知識產權、技術具備先進性、未來發展潛力大;擁有穩定的研發團隊,科技人員占員工總數10%以上,當年研發經費投入強度不低于5%,并滿足以下條件之一:
(1)源自高校院所的科技成果轉化項目,包括高校所屬資產管理公司或投資平臺持股項目、高校教師持股項目;
(2)2023年營業收入同比增長30%以上;
(3)有效期內的國家高新技術企業,且2023年營業收入正增長;
(4)獲得過專業投資機構股權融資的科技型企業;
(5)擁有經認定的市級(含)以上的創新平臺;
(6)省高層次人才團隊、省115產業創新團隊、市領軍人才引進計劃等國家、省、市入選專家在高新區創辦的企業;
(7)獲得創新創業大賽獎項(國家、省部級三等獎以上)的企業或者通過“合創匯”活動評選出的“合創之星”;
(8)創新積分為60分及以上的企業(數據由合肥高新區創新積分評價系統提供,將定點通知符合條件企業申報)。
(二)瞪羚培育企業
企業成立時間不超過20年,并滿足以下條件之一:
(1)2021年營收處于500萬元及以下,2023年營收不低于1000萬元。近三年營收(或納稅)復合增長率大于等于40%,且近三年研發經費投入強度不低于3%;
(2)2021年營收處于500萬-1000萬元區間,2023年營收不低于1000萬元,近三年營收(或納稅)復合增長率大于等于20%或2023年營收同比增長大于等于25%,且近三年研發經費投入強度不低于3%;
(3)2021年營收處于1000萬-5000萬元區間,近三年營收(或納稅)復合增長率大于等于15%或2023年營收同比增長大于等于20%,且近三年研發經費投入強度不低于3%;
(4)注冊時間不超過3年,2023年營業收入不低于2000萬元;
(5)注冊時間不超過5年,2023年營業收入不低于5000萬元。
備注:企業若通過納稅指標滿足要求,則要求企業2023年營收同比下降幅度不得超過30%。
(三)瞪羚企業
企業需同時滿足經濟指標和創新指標:
(1)經濟指標(滿足其中之一)
①2021年營收處于1000萬-5000萬元區間,近三年營收(或納稅)復合增長率大于等于20%,2023年營收不低于2000萬;
②2021年營收處于5000萬-1億元區間,近三年營收(或納稅)復合增長率大于等于15%;
③2021年營收1億元以上,近三年營收(或納稅)復合增長率大于等于10%;
④注冊時間不超過3年,2023年營收不低于5000萬元;
⑤注冊時間不超過5年,2023年營收不低于2億元;
⑥2021年本地社保參保人數100人及以上,近三年本地社保參保人數復合增長率不低于20%。
備注:企業若通過納稅指標滿足要求,則要求企業2023年營收同比下降幅度不得超過30%。
(2)創新指標
近三年研發經費投入強度不低于3%。
(四)潛在獨角獸企業
注冊時間不超過十年(2014年及以后成立),獲得過私募投資且尚未上市,最新一輪融資后估值達1億美元。
(五)獨角獸企業
注冊時間不超過十年(2014年及以后成立),獲得過私募投資且尚未上市,企業估值超過(含)10億美元。
(六)科技領軍(培育)企業
科技領軍(培育)企業須為在區內注冊登記的國家高新技術企業,且需要滿足以下條件:
(1)基礎標準
①企業在申報當年及上一年度未發生嚴重失信行為,且企業未列入經營異常名錄和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
②近三個會計年度營業收入保持在5億元/年以上或當前市值(估值)20億元以上,且營業收入連續兩年保持正增長;
③上年度的研究開發費用總額占同期銷售收入總額的比例不低于3%,且研發費用達到3000萬元(含)以上;
④擁有省級以上領軍人才,博士或高級職稱人才10名(含)以上,從事研發和相關技術活動的科技人員占企業當年職工總數的比例不低于15%或達到150人以上;
⑤建有省級(含)以上研發平臺不少于1個;
⑥擁有自主研發有效期內10項(含)以上Ⅰ類知識產權或100件以上知識產權;
⑦敢于對標世界領先水平,產業發展潛力大、產品前景廣闊的成長性企業。
(2)遴選標準
①近3年,企業營收復合增長率每增加1個百分點,增加1分(最高20分);研發投入強度較上年度每增加1個百分點,增加2分(最高10分);
②企業建立系統的研發創新體系,牽頭與高校院所共建聯合實驗室,形成緊密的合作關系。近3年企業對高校院所產學研合作的投入,每500萬元增加1分(最高10分);
③近5年,牽頭承擔省級以上科技重大專項、重點科研計劃項目或獲得國家科學技術獎,省級3分/項、國家級5分/項(最高10分);
④近5年,主持國際標準制修訂10分、主持國家(行業)標準制修訂5分、參與國際標準或國家(行業)標準制修訂2分(最高20分);
⑤建有企業孵化生態平臺,通過內部孵化、投資兼并等方式孵化、裂變產生高新技術企業,每家企業5分/家(最高30分)。
(七)“新勢力”企業
“新勢力”企業是指在技術引領、賽道開拓、模式創新等方面具有核心競爭力和發展亮點,在細分領域具有獨特優勢的“特長生”企業,重點關注擁有新技術、新賽道和新模式特征的初創企業。
1.新技術企業:面向世界科技前沿和當前社會重大挑戰,擁有較強的自主研發能力,掌握前沿引領技術、顛覆性技術和關鍵核心技術的科技企業。
2.新賽道企業:面向新產業新業態和熱點發展領域,自主創新能力強、擁有關鍵核心產品、市場開拓能力強,且具有爆發式增長潛能的創新型企業,所處賽道包括但不限于新零售、新醫療、新金融、新出行、新消費等領域。
3.新模式企業:基于新模式塑造新優勢,通過管理創新和商業模式創新,引領行業變革,具有廣闊市場前景和增長潛力的創新型企業,所處領域包括但不限于平臺經濟、共享經濟、服務經濟等。
三、申報流程
(一)網上申報
2024年5月6日—6月30日,登錄“合創匯”系統進入“新質企業申報”模塊(申報鏈接:https://gcz.gx-hch.com/etr/#/,系統5月6日正式開通),選擇申報企業類型,進入相應的模塊填寫并上傳相關證明材料,等待政務端審核(詳見附件1)。
(二)初審
由第三方機構對企業申報材料進行審核。雛鷹、瞪羚培育、瞪羚、潛在獨角獸和獨角獸企業按照標準認定,科技領軍企業按照科技領軍(培育)企業工作方案進行認定,“新勢力”企業通過組織專家評審進行認定,形成初審建議名單。
(三)復審
由科技局對初審建議名單進行復審,并征求相關單位意見,形成復審建議名單。
(四)結果審定
由合肥高新區新質企業領導小組專題會對復審建議名單進行最終審定并予以印發,各部門做好相關對接服務工作。
(五)發放證書
對年度入榜企業頒發認定證書,證書有效期為一年。
四、注意事項
1.各申報企業要對申報材料的真實性負責,對騙取、套取財政資金等違規行為的,企業需承擔一切責任并全額退還補助資金。情節嚴重的,將追究相關企業和人員法律責任。
2.申報潛在獨角獸企業或獨角獸企業梯度的企業,若條件滿足,可同時申報“雛鷹企業、瞪羚培育企業、瞪羚企業、科技領軍(培育)企業”中任一梯度。若企業無法通過定量指標滿足前六梯度申報條件,可考慮申報“新勢力”企業梯度。
3.申報科技領軍(培育)企業的特別要求:
(1)紙質材料按以下順序裝訂:封皮;目錄;《合肥高新區科技領軍(培育)企業申請書》;企業營業執照(復印件,加蓋公章);企業2021年、2022年、2023年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納稅申報表(其中封面、A表和期間費用明細表需要有稅務局的章,并加蓋公司公章);企業2021年、2022年、2023年社保繳納證明(加蓋公章);企業人才情況證明材料;省級(含)以上研發平臺證明材料;知識產權相關證明材料;上傳的其他附件材料。
(2)紙質材料請使用A4紙雙面印刷,每部分之間用彩頁隔開,書籍式裝訂成冊并加蓋企業公章(騎縫章)。為方便查檔,書脊注明:2024年科技領軍(培育)企業申報+企業簡稱。于2024年6月30日前,將紙質材料報送至合肥高新區科技局1003室,逾期不予受理。
(3)結果運用:符合基礎標準的企業,將推薦入圍科技領軍培育企業。在科技領軍培育企業基礎上,根據遴選標準綜合評審,結合企業排名和得分情況,擇優推薦入圍科技領軍企業。
4.申報其他梯度的企業,只需在系統內完成線上申報,線下無需報送紙質版材料,但與標準認定相關的材料需完整上傳至申報系統,且文件格式需為蓋章版的掃描件。
5.所涉及的獎補資金,與高新區現有政策按照從高不重復享受原則執行。如遇國家政策調整,按照相應規定執行。
聯系人:金斌斌、胡晨嘯、楊如
聯系電話:13512039418;13851760778;65865203;65329952
申報QQ交流群:562234653
工作時間:工作日上午9:00-12:00 下午14:00-18:00
附件1:合肥高新區2024年度新質企業線上申報操作流程.docx
合肥高新區科技局
2024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