項目動態
各市工信局,有關單位:
為深入貫徹黨的二十大和三中全會精神,落實中央經濟工作會議和全國新型工業化推進大會精神,引導各類資源向產業鏈匯集,推動我省重點產業鏈鍛長補短,支撐智能綠色的制造強省建設,根據工作安排,決定啟動2024年度省工業和信息化領域重大科技項目申報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總體要求
(一)圍繞國家戰略需求和省委省政府對產業創新的要求,聚焦全省優勢產業、各地主導產業和重要產業布局,重點針對推動產業高質量發展關鍵節點面臨的重大技術難題,開展技術攻關。
(二)堅持企業創新主體地位,支持企業聯合產業鏈上下游、高校院所等實施產業鏈關鍵核心技術協同攻關。每個項目應下設3-5個貫通產業鏈上下游協同攻關的子課題。鼓勵“鏈主”(專精特新小巨人、單項冠軍)企業牽頭,聯合全省(全國、長三角)產業鏈上下游企業、高校、科研院所開展有組織創新,并實現產業化應用。
(三)堅持以突破產業鏈關鍵核心技術、整機、零部件等標志性產品為目標,主要技術指標明確、量化、可考核;體現科技創新對產業高質量發展支撐作用,績效目標突出國產化替代率、市場占有率等重大經濟社會效益。力爭突破一批“卡脖子”難題,研發一批國產化替代標志性產品,實現一批成果產業化示范應用,不斷提升產業鏈供應鏈韌性和競爭力。
二、項目設置
2024年省工業和信息化領域重大科技項目指南(附件1),包含先進光伏、新型儲能、集成電路裝備及關鍵材料、智能網聯汽車、智能傳感器、生物制造、新材料(鎂基新材料、紡織新材料等)、綠色及精細化工、工業級無人機、機器人及人形機器人、工業母機(智能成套裝備)、智能家電(居)、基礎軟件和工業軟件、資源循環利用(廢鋼鐵、新能源汽車廢舊動力蓄電池、廢舊紡織品等)、生物藥等產業鏈優先主題。
三、申報條件和要求
(一)項目申報單位條件和要求
1.項目申報單位原則上應為2023年1月1日前在安徽省內注冊、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企事業單位,有較強的創新能力、人才團隊和科研基礎條件保障,運行管理規范,科研及社會信用記錄良好。鼓勵企業牽頭,聯合上下游企業和高校、科研院所組團申報項目。
2.2023年度社保為零或2022年、2023年連續兩年企業所得稅為零的企業原則上不得申報。因享受社保減、免、緩、退等政策導致2023年度社保為零的企業除外;因《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規定彌補以前年度虧損或稅收優惠政策導致企業所得稅為零的企業除外。
(二)項目主持人條件和要求
3.項目主持人應具有領導和組織開展創新性研究的能力,保證有足夠時間投入研究工作,原則上應為申報單位在職人員,且為實際主持該項目研究的人員,如非在職人員,須由申報單位出具正式聘用合同,聘用時間須覆蓋項目實施周期。
4.項目主持人沒有主持在研省級科技項目。同一個主持人每年度限申報1個省工業和信息化領域重大科技項目。
(三)其他條件和要求
5.項目申報單位應承諾本次申報的項目主要研發內容未獲得國家和省級有關部門立項支持,以免重復立項、重復支持。
6.項目申報單位(高校院所系指內設學院或研究所)和主持人承擔的省科技重大專項、省重點研究與開發計劃項目,近3年內有逾期未申請結題驗收、撤銷、不通過驗收情況的,不得申報。
7.項目應由多個單位聯合申報,并明確1個牽頭申報單位。由牽頭單位與各合作單位簽訂具有法律效力的協議,明晰各方責任和權利、承擔的工作任務、資金投入額度以及項目實施形成的固定資產和科技成果權益歸屬等。
8.申報單位、法人、項目主持人等責任主體信用記錄良好,并提供公共信用信息報告(無違法違規證明版)。歸口管理單位應分別在“信用中國”“信用安徽”和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對責任主體信用記錄進行核查,對列入實施聯合懲戒限制期的責任主體不得推薦。
9.在項目申報或立項管理過程中發現項目不符合上述條件和要求的,將取消其參加評審或立項資格。
四、支持方式和支持強度
1. 項目實行不限額推薦,采取公開競爭方式進行立項支持,實施周期一般不超過三年,從項目立項之日起算。
2. 原則上每個項目省支持資金不高于1000萬元,且不超過項目總投入的20%。項目立項后,省財政實際資助額度少于申請額度的,差額部分由項目承擔單位自籌解決。
五、申報程序
1. 企業申報。項目牽頭申報單位按要求填報項目申報書(附件2)后,于2024年8月16日前將項目申報書的word版及蓋章掃描件(含證明材料),以文件壓縮包的形式報送至聯系人郵箱。材料一經報送,不得修改。上述申報書(word版及掃描件)和文件壓縮包均按照“優先主題+歸口管理單位+項目名稱”(例如,先進光伏+合肥市工信局+高效率晶硅電池研究)的格式命名,并使用同一文件名。相關材料一并報送至各市工信局(附件3)或其他歸口管理單位。
2. 審核推薦。各市工信局及其他歸口管理單位應強化主動服務,嚴格落實“最多跑一次”要求,積極指導項目申報單位按規定時間報送申報材料,并對申報單位填報信息的真實性、完整性及申報單位相關責任主體信用記錄等進行審核,于2024年8月22日前完成審核推薦,并將匯總表(附件4)的電子版和蓋章掃描件報送至聯系人郵箱。
3. 材料報送。為減輕申報單位和科研人員負擔,項目申報時先通過郵箱提交材料,待項目通過評審并公示后,再打印紙質材料,由各市工信局或其他歸口管理單位統一在公示后一周內報送至省工業和信息化廳高新技術處(申報書與相關證明材料一式4份)。未公示項目無需報送紙質材料。
4. 聯系方式。
省工業和信息化廳高新技術處:0551-62871820,62871706;tangweidi@ahjxw.gov.cn。
附件:1. 2024年度省工業和信息化領域重大科技項目申報指南
2. 2024年度安徽省工業和信息化廳重大科技項目申報書
3. 各市工信局聯系方式
4. 2024年度省工業和信息化領域重大科技項目推薦匯總表
安徽省工業和信息化廳
2024年7月31日
為深入貫徹黨的二十大和三中全會精神,落實中央經濟工作會議和全國新型工業化推進大會精神,引導各類資源向產業鏈匯集,推動我省重點產業鏈鍛長補短,支撐智能綠色的制造強省建設,根據工作安排,決定啟動2024年度省工業和信息化領域重大科技項目申報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總體要求
(一)圍繞國家戰略需求和省委省政府對產業創新的要求,聚焦全省優勢產業、各地主導產業和重要產業布局,重點針對推動產業高質量發展關鍵節點面臨的重大技術難題,開展技術攻關。
(二)堅持企業創新主體地位,支持企業聯合產業鏈上下游、高校院所等實施產業鏈關鍵核心技術協同攻關。每個項目應下設3-5個貫通產業鏈上下游協同攻關的子課題。鼓勵“鏈主”(專精特新小巨人、單項冠軍)企業牽頭,聯合全省(全國、長三角)產業鏈上下游企業、高校、科研院所開展有組織創新,并實現產業化應用。
(三)堅持以突破產業鏈關鍵核心技術、整機、零部件等標志性產品為目標,主要技術指標明確、量化、可考核;體現科技創新對產業高質量發展支撐作用,績效目標突出國產化替代率、市場占有率等重大經濟社會效益。力爭突破一批“卡脖子”難題,研發一批國產化替代標志性產品,實現一批成果產業化示范應用,不斷提升產業鏈供應鏈韌性和競爭力。
二、項目設置
2024年省工業和信息化領域重大科技項目指南(附件1),包含先進光伏、新型儲能、集成電路裝備及關鍵材料、智能網聯汽車、智能傳感器、生物制造、新材料(鎂基新材料、紡織新材料等)、綠色及精細化工、工業級無人機、機器人及人形機器人、工業母機(智能成套裝備)、智能家電(居)、基礎軟件和工業軟件、資源循環利用(廢鋼鐵、新能源汽車廢舊動力蓄電池、廢舊紡織品等)、生物藥等產業鏈優先主題。
三、申報條件和要求
(一)項目申報單位條件和要求
1.項目申報單位原則上應為2023年1月1日前在安徽省內注冊、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企事業單位,有較強的創新能力、人才團隊和科研基礎條件保障,運行管理規范,科研及社會信用記錄良好。鼓勵企業牽頭,聯合上下游企業和高校、科研院所組團申報項目。
2.2023年度社保為零或2022年、2023年連續兩年企業所得稅為零的企業原則上不得申報。因享受社保減、免、緩、退等政策導致2023年度社保為零的企業除外;因《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規定彌補以前年度虧損或稅收優惠政策導致企業所得稅為零的企業除外。
(二)項目主持人條件和要求
3.項目主持人應具有領導和組織開展創新性研究的能力,保證有足夠時間投入研究工作,原則上應為申報單位在職人員,且為實際主持該項目研究的人員,如非在職人員,須由申報單位出具正式聘用合同,聘用時間須覆蓋項目實施周期。
4.項目主持人沒有主持在研省級科技項目。同一個主持人每年度限申報1個省工業和信息化領域重大科技項目。
(三)其他條件和要求
5.項目申報單位應承諾本次申報的項目主要研發內容未獲得國家和省級有關部門立項支持,以免重復立項、重復支持。
6.項目申報單位(高校院所系指內設學院或研究所)和主持人承擔的省科技重大專項、省重點研究與開發計劃項目,近3年內有逾期未申請結題驗收、撤銷、不通過驗收情況的,不得申報。
7.項目應由多個單位聯合申報,并明確1個牽頭申報單位。由牽頭單位與各合作單位簽訂具有法律效力的協議,明晰各方責任和權利、承擔的工作任務、資金投入額度以及項目實施形成的固定資產和科技成果權益歸屬等。
8.申報單位、法人、項目主持人等責任主體信用記錄良好,并提供公共信用信息報告(無違法違規證明版)。歸口管理單位應分別在“信用中國”“信用安徽”和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對責任主體信用記錄進行核查,對列入實施聯合懲戒限制期的責任主體不得推薦。
9.在項目申報或立項管理過程中發現項目不符合上述條件和要求的,將取消其參加評審或立項資格。
四、支持方式和支持強度
1. 項目實行不限額推薦,采取公開競爭方式進行立項支持,實施周期一般不超過三年,從項目立項之日起算。
2. 原則上每個項目省支持資金不高于1000萬元,且不超過項目總投入的20%。項目立項后,省財政實際資助額度少于申請額度的,差額部分由項目承擔單位自籌解決。
五、申報程序
1. 企業申報。項目牽頭申報單位按要求填報項目申報書(附件2)后,于2024年8月16日前將項目申報書的word版及蓋章掃描件(含證明材料),以文件壓縮包的形式報送至聯系人郵箱。材料一經報送,不得修改。上述申報書(word版及掃描件)和文件壓縮包均按照“優先主題+歸口管理單位+項目名稱”(例如,先進光伏+合肥市工信局+高效率晶硅電池研究)的格式命名,并使用同一文件名。相關材料一并報送至各市工信局(附件3)或其他歸口管理單位。
2. 審核推薦。各市工信局及其他歸口管理單位應強化主動服務,嚴格落實“最多跑一次”要求,積極指導項目申報單位按規定時間報送申報材料,并對申報單位填報信息的真實性、完整性及申報單位相關責任主體信用記錄等進行審核,于2024年8月22日前完成審核推薦,并將匯總表(附件4)的電子版和蓋章掃描件報送至聯系人郵箱。
3. 材料報送。為減輕申報單位和科研人員負擔,項目申報時先通過郵箱提交材料,待項目通過評審并公示后,再打印紙質材料,由各市工信局或其他歸口管理單位統一在公示后一周內報送至省工業和信息化廳高新技術處(申報書與相關證明材料一式4份)。未公示項目無需報送紙質材料。
4. 聯系方式。
省工業和信息化廳高新技術處:0551-62871820,62871706;tangweidi@ahjxw.gov.cn。
附件:1. 2024年度省工業和信息化領域重大科技項目申報指南
2. 2024年度安徽省工業和信息化廳重大科技項目申報書
3. 各市工信局聯系方式
4. 2024年度省工業和信息化領域重大科技項目推薦匯總表
安徽省工業和信息化廳
2024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