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技術企業認定
高新技術企業認定
一、申報范圍
(一)在我區行政區域內注冊成立一年以上的居民企業,且符合《認定辦法》第十一條有關規定。
(二)通過高企認定的企業(包括已更名的企業),今年高企資格有效期滿,需重新提出認定申請。
(三)企業名稱發生變化的,須先完成高企名稱變更,再提出認定申請。
二、高企申報意義
1、稅收優惠:企業所得稅減免10%。
2、資金支持:合肥市給予新認定的國家高企一次性獎補20萬元,區縣給予10至25萬配套獎勵資金。
3、榮譽:招投標加分,擴大企業影響力,提高企業知名度。
二、認定條件:
(一)企業申請認定時須注冊成立一年以上;
(二)企業通過自主研發、受讓、受贈、并購等方式,獲得對其主要產品(服務)在技術上發揮核心支持作用的知識產權的所有權;
(三)對企業主要產品(服務)發揮核心支持作用的技術屬于《國家重點支持的高新技術領域》規定的范圍;
(四)企業從事研發和相關技術創新活動的科技人員占企業當年職工總數的比例不低于10%;
(五)企業近三個會計年度(實際經營期不滿三年的按實際經營時間計算,下同)的研究開發費用總額占同期銷售收入總額的比例符合如下要求:
1. 最近一年銷售收入小于5,000萬元(含)的企業,比例不低于5%;
2. 最近一年銷售收入在5,000萬元至2億元(含)的企業,比例不低于4%;
3. 最近一年銷售收入在2億元以上的企業,比例不低于3%。
其中,企業在中國境內發生的研究開發費用總額占全部研究開發費用總額的比例不低于60%;
(六)近一年高新技術產品(服務)收入占企業同期總收入的比例不低于60%;
(七)企業創新能力評價應達到相應要求;
(八)企業申請認定前一年內未發生重大安全、重大質量事故或嚴重環境違法行為。
三、申報材料清單:
1、《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申請書》。
2、《證明事項告知可以書》。
3、證明企業依法成立的《營業執照》等相關注冊登記證件的復印件。
4、知識產權相關材料、科研項目立項證明(已驗收或結題項目需附驗收或結題報告)、科技成果轉化(總體情況與轉化形式、應用成效的逐項說明、企業近三年科技成果轉化匯總表、研究開發組織管理水平等相關材料。
5、企業高新技術產品(服務)的關鍵技術和技術指標的具體說明,相關的生產批文、認證認可和資質證書、產品質量檢驗報告等材料。
6、企業職工和科技人員比例情況說明材料,包括在職、兼職和臨時聘用人員人數、人員學歷結構、科技人員名單及其工作崗位等。
7、經具有資質的中介機構出具的企業近三個會計年度研究開發費用、近一個會計年度高新技術產品(服務)收入專項審計或鑒證報告,并附研究開發活動說明材料。
8、經具有資質的中介機構鑒證的企業近三個會計年度的財務會計報告。
9、近三個會計年度企業所得稅年度納稅申報表。
10、參與企業研發費用、高新技術產品(服務)收入專項審計或鑒證的中介機構的資質文件。
四、申報程序:
1、企業自評。企業應對照《認定辦法》和《工作指引》規定的相關條件進行自評,自評符合條件的,按照本通知要求進行申報。
2、 注冊申報。企業登錄科學技術部政務服務平臺(以下簡稱“國網”,網址:https://fuwu.most.gov.cn/)進行注冊,審核通過后進行申報。
3、查閱確認。企業申報材料由“國網”直接導入“省網”,無需在“省網”重復提交,申報企業須于申報截止時間10日后,登錄安徽省高新技術產業綜合業務管理系統(網址:http://61.190.35.98:801/ahismp/cms)查閱確認導入的申報材料情況是否清晰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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